EXHIBITOR GUIDE
参展指南
申请流程·支付条款
- 01在线提交英文报名表
- 02秘书处审核并签订参展合同
- 03支付参展定金(展位费的 50%)
- 042027. 6. 30 前支付余款
- 05展前收到布展通知
准备资料清单
- 营业执照副本(英文)
- 食品经营·酒类许可
- 产品图片·品牌简介
- 认证文件(KC等)
- 展品清单·样品安排
CUSTOMS & PERMITS
通关·许可指南
保税带入不可 · 展品原则上须办理进口申报
按路径的要求事项
| 路径 | 概述 | 必备许可·申报 | 通关·税费 | 现场条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现场销售 | 展会现场向观众销售展品 | 一般进口申报·酒类进口业许可(由指定进口商代办) | 关税·酒税·教育税·增值税(参展企业承担) | 通过指定进口商结算并交付货款 |
| 现场品鉴 | 提供试饮,不销售 | 试饮用途进口申报(事前确认) | 按申报方式课税 | 现场提供免费试饮,不得销售 |
| 仅展示(再出口) | 仅出展,展后运回 | 以再出口为条件的临时进口申报 | 提供税款担保(保证金),出口时返还 | 展品仅限展示,禁止销售·试饮 |
免费样品特例
每类酒 10 瓶以下、总重 10kg 以下,且每件实物标注 "SAMPLE" 的样品,可作为免除食品进口申报要求的审查对象。不可转为销售。
秘书处指定进口商
无韩国进口主体的参展企业,可由秘书处引荐持有酒类进口业许可的指定进口商代为进口。通关手续费与关税·酒税等税费由参展企业承担,现场销售货款在扣除指定进口商手续费后全额支付给企业。
指定进口商运用结构
- 01参展企业(货主)提交进口计划·承担税费·通关手续费
- 02秘书处引荐指定进口商·对接官方报关行·协调日程
- 03指定进口商进口申报·食品进口申报·纳税·试饮许可·现场销售
- 04现场销售面向观众与买家销售
结算:现场销售货款 - 指定进口商手续费 = 全额支付参展企业
进口日程倒排
- D-120进口计划书提交·展品明细(品项·数量·用途)
- D-90指定进口商确认·报关行事前审查资料
- D-45海外生产商注册确认·标签样稿提交
- D-14展品到港·进口申报·入保税仓
- D-0出展·现场销售·试饮
官方报关行
本内容为参展协助目的的概要说明,不具法律效力。具体申报·许可要求以韩国关税厅·食品药品安全处现行法规及官方报关行意见为准。